我所真正覺得難過的。

昨天趁著晚餐之前寫了很簡短的一篇日記,只是心情上的抒發,並沒有提及自己難過的理由與想法。

雖然和家人聊天時,嘴上開玩笑說要去圍城,但實際上我還是沒有去。因為我很清楚我和去圍城的民眾所在乎,所訴求的是完完全全不同的東西。

是的,其實我對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沒有什麼太特殊的情感,我已經不知道多久沒唱過國歌了。

我無法像今天在電視上看到的我的現任國家元首一樣振振有詞地說他愛中華民國的國旗勝過任何人,否則我就不會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掛上很有可能違返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的中華萌國國旗。

我從來就不喜歡民進黨,也同樣不喜歡國民黨,即便我曾經投過一次什麼也沒有改變的票,但時至今日,我唯一覺得有好感的政黨仍然只有綠黨(不是民進黨)。

集會遊行法,這部怎麼看都覺得有問題(就像廢業青年說的一樣,這是一部讓一個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陷入『我們面對隨時掏得出地球毀滅炸彈的小叮噹,手上卻沒有老鼠』的法律)的法律已行之多年,這是無奈的事實。

很可惜,過去的八年由街頭運動起家的民進黨執政了,但仍然沒有把這部有問題的法律修正。也因為如此,早在馬英九政府上任以前,相似的事就已層出不窮,只是規模沒有如此龐大,議題在普通人的眼中沒有那麼嚴重而已。

這是我所難過的事之一。

然而,我們依然是個『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集會遊行法就是存在,它就是賦與了國家機器在某種程度上扼殺人民表達聲音的自由的權力,而這個權力理應是經由憲法賦與人民的。

但是我很樂觀,在某些人眼裡,我或許甚至樂觀地過了頭。即便民眾已經在驚天動地的抗議兩岸的經貿協商,理由是這樣會讓台灣的主權消失,但我依然天真的認為,台灣的民主體制沒有那麼容易被打敗,不過只是因為一個兩岸經貌協商就真的被另一個國家併吞。

直到如今,我還是相信,即便今日兩岸簽下了經貿協定,四年之後,治理台澎金馬這片土地的還會是一個叫做中華民國的獨立主權政府,而他的國家元首依然是用全民直選的方式產生。

這是我沒去圍城的最基本的理由,因為我依然很天真的相信著台灣的民主政治沒那麼容易被打敗。但如果今天的圍城是經過核淮的,是針對遊行擊會法,我絕對會去。

有人說,台灣已經變成了警察國家。其實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是誰對誰錯,是民眾先違法呢?還是警察先執法過當?又或許是兩方都有問題呢?

我真的不知道誰對誰錯,我也不在現場,從網路上看到的各種資料與記錄,我也很難去單方面地相信任何一方。

我反對暴力,不論是警察對人民的暴力或是人民對警察的暴力。事實上,我對那些用各種激烈手段,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對陳雲林嗆聲的人們情感上可以理解他們激動的心情,但理性和行動上不會支持。

同樣的,對於那些以暴力方式對抗手無寸鐵,同時也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民眾的警察,理性上可以了解他們必需要尊從上級的命令,情感上卻無法接受這是一個號稱民主自由以及人權立國的國家對人民所採取的行動。

我還是知道的,鎮暴、抗暴、維持社會秩序與國家機器對人民行使暴力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就如同我說的,我不知道誰對誰錯,我不在現場。我並沒有在路上被警察無緣無故盤查或拘禁,我不了解現況,我不敢說現在的台灣真的回到了警察國家。

我難過與質疑的是國旗事件,這是事實,網路上也有第一手的影片,顯示國旗是如何被警方沒收或拆斷的。

就像我說的,我無法找到圍城行動是有理的足夠理由,我無法說服自己相信台灣真的已經變成警察國家,因為我不是當事人,但卻唯獨國旗這件事,讓我很難過。

就像我說的,其實我對國旗沒有任何情感,但我還是非常非常的難過。

我當然支持台灣獨立建國,或是中華民國有朝一日將國號改成『台灣』,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區別,同時也不在憲法中堅稱明明就無法有效統轄的地區是自己的國土。

這條路或許走的是民主憲政的體制內改革(我所期望的),或許是革命(我不期望但也不會反對)的,這我都不會太在乎,而我也知道,在我有生之年要看到這樣的成果,變數還相當大。

但不論如何,中華民國仍然是我所生活的這塊土地上的實質有效政權,行使的是我所認同的民主政治,是一個我所期望的自由社會。

這是我唯一可以效忠,也願意效忠,同時也代表我所生活的這塊土地上的人民的國家。

是的,即使我對青天白日紅的旗幟沒有情感,但他仍然是代表我所屬的國家,是這個國家中象徵意義的最高旗幟。就算人民不在乎,但國家也應該要在乎,因為這面旗幟就代表了中華民國,就如同某些人所說的,『這就像魯夫他們的海盜旗代表了海賊的精神』一樣,不論這面國旗的爭議有多大,他都代表了現行有效統轄我的故鄉的國家。

我所難過的,是我竟然會看到理應效忠並代表這個國家的人民保姆,公然地將代表這個國家最高象徵意義的旗幟的旗桿折毀。

我所難過的,是我竟然會聽到『這裡是公共場所,把國旗收起來』這種話,從理應是效忠並且代表這個國家的人民公僕口中說出來。

因為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一個號稱民主自由的國家,代表這個國家的最高象徵意義的旗幟,竟然會無法在這個國家的公共場所中出現,而且還是由代表國家的公務員口中說出。

民眾損毀國旗,我理性上不會支持,但情感上可以理解,因為有些人認為中華民國不是他們所效忠的國家,他們效忠的是另一個還未在這塊土地上出現的政權。

但儘管我對這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子沒有情感,我在情感以及理性上,都依然無法認同代表這個國家的公務員,竟然以這種方式對待這個國家裡具有最高象徵意義的旗幟。

因為如果你是個公務員,你理所當然地是效忠於中華民國這個國家,不然你要怎麼頂天立地地說你是中華民國人民的公僕?既然你效忠的是中華民國,那麼你理應尊重並且保護這面具有最高象徵意義,並且代表了中華民國的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

很可惜,我看到的並不是這麼一回事,這才是我所難過的。

我依然相信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我依然很樂觀地相信中華民國在四年後還是中華民國,同時我還是可以利用自己的選票,在民主憲政的體制中來改變他,而這一切都還不會太晚;我依然天真的相信,目前看到的情況只是暫時的,是由於集會遊行法而造成的不論民眾或警察都不願意看到的狀況,當激情過後,台灣不會真的變成一個警察國家。

所以我還只是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出聲,說出自己的想法與難過的心情以及對未來的期望,而不是真的走上街頭。

然而,當有一天,大洋國或是 Libria 出現在台灣時,我會認為有些東西,比自己的生命,比國家的法治更為重要。

就像 Jas9 說的:歷史上所有在最後被追封為自由民主鬥士的人,都曾經是當代的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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