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09 15:04 墳墓 (Brian Hsu)
這兩天在粽伯的網站上看到這篇『被觀視、被辨識、被切割、被取樣、被分析、被書寫成論文的女性客體』文章,我對於其中的論述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意見,只是覺得有些人的迴響還真是好笑。
我不是什麼情色防治、影像辨視的專家,也對這方面沒有什麼太大的興趣,更對什麼情色防治不以為然(這種東西是很自然的需要與永遠都會存在的市場,我不認為有什麼好防的)。
所以,我不想就論文和女性主義的部份發表什麼評論,我只是單純地以自己也是一個部落格的觀點,說明我認為還是有很多人搞不清楚這一切是怎麼回事。
在 Vincent 這位仁兄的迴響中提到:
胡同學在寫論文的時候是不是帶有偏見和歧視,我不知道。反倒是你的這篇分析把自己的立場表達得清楚一點
問題是,這一切不是廢話嗎?用文字寫下評論、文章,或者是部落格,用語言說出自己的論述,不就是為了讓其他人明白自己的想法與立場?
如果不是為了表達自己的看法與立場讓更多人知道,我們還需要部落格這種東西嗎?還需要文字和語言嗎?
當話說出來,文字寫下來的那一刻,妳就已經表達了自己的立場與觀點了,就像那位仁兄就把自己正站在『根本不懂什麼叫客體』和『不以為然』的立場上了。
寫了這麼多,我只是想說,真正好的文章與語言,就更該是把自己的想法與立場表達地一清二楚給人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表立場表達地一清二楚成了會被被擊的缺點?
我們又不是政客,又不是要去選立委,能夠把自己的想法表達地讓所有的人都相當清楚,我看不出有什麼不對,甚至有點羨慕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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