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墓的聖誕夜。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來到暨大隱居的第二個聖誕夜,不能兩個人過,於是我寧願孤獨。

今年的聖誕夜,是平靜的,做了些什麼?什麼也沒有做,唯一做的,就是發呆。

考完資料庫的上機考,回到了墳墓,小憩片刻,就到日月潭去了,還是在同一個地方,聽著奶茶的歌,隨意翻弄著金庸的小說,無所事事,唯一的事,就是發呆。

日落,回到暨大中餐廳耍孤僻,吃完飯,仍然是到便利商店前的露天座位,吃燒仙草,聽奶茶的歌,看著人來人往的廣場發呆。

為什麼我那麼喜歡發呆?

因為,能發呆,其實也是一種幸福。雖然,掌櫃說,發呆會變笨。

變笨?很好,我還真希望我可以變笨一點。

因為想太多,所以,想做的事不敢做,想說的話不敢說,於是,謊言堆積成了現實。

如果我笨一點,也許就不會想那麼多,可以想說什麼就告訴她,想送禮物給她就送,那麼,也許我可以快活一點。

所以,我喜歡發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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