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父母死了小孩活該。

在黑米上看到這則『資優生燒炭自殺』新聞的評論 ,去找了一下原始新聞,看了一下,泠酷無情的惡魔之血又在我的體內沸騰,災樂禍了起來。

不對,這樣說還不足以表達我的心情,應該說:『失去的好,失去的妙,失去的呱呱叫。』我不認為那個小孩自殺是最好的選擇,但這樣的父母死了小孩是活該,我認為,這樣的父母跟本沒資格擁有小孩。

沈墨說得好:『幹嘛,霸著他當禁鑾啊!』

最上拜說得好:『我連讓女兒活著都不可得,要求子女變成自己想要樣子,太過奢侈了吧!』

回到正題,新聞中的父母根本就是活該,小孩死得好!他們根本就沒資格擁有小孩,因為千錯萬錯,都是環境的錯,小孩的錯,他們都沒有錯,他們都是為了小孩子好。只要小孩不想變成他們想要的樣子,就是小孩的錯。幹,這樣的父母小孩死了活該。

這根本是一對可笑至極的父母,我們先不論父母想把子女『改造』成自己想要的樣子對不對,我們直接從『沉迷』來看這對父母的無知與好笑。

什麼叫沉迷?讀書這件事到底是責任制還還工時制?

你要說是責任制嘛,那麼當小孩子以榜首考進了父母想要他進的學校的時候,他的責任已經盡了。

如果你說讀書是時間制,請問一下,他有打線上遊戲打到蹺課嗎?如果他乖乖的依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放學、考試、畢業,那就工時制來講,他也盡到了該做到的事。

什麼叫沉迷?沉迷到什麼地步是有問題的?很簡單,當耽誤到正事的時候。

如果一個人可以把自己該做的工作在一個小時內做完的話,請問他花其他的七個小時在自己喜歡的事上,有什麼不對?他有資格的,只要這件事不影響到其他的人,只要這件事不是作奸犯科。

如果他能在一天玩上八個小時以上的線上遊戲,還能以榜首之姿考上父母要他進的學校,那麼代表這是他的實力,是他行,他有辦法,沒有人有資格去干涉他。因為他已經盡了他該盡的義務,一個當學生的義務。

更別說新聞裡這對父母那種『我一切都是為你好,你怎麼會自殺』的嘴臉,在我看來,這根本是活該,任何人都有資格惋惜、傷心、感嘆與抱怨這位學生的自殺,唯獨這對父母沒有!

我們沒有人選擇要被父母生下來,事實上,我一直覺得,沒有問過們願不願意被生下來,我們就被父母親一廂情願的帶到這個世界上受苦受難,基本上就已經是一件自私已極的事。只是這樣的自私是無可避免的罪惡,是當你決定要擁有子女與後代時就必須承擔的罪惡。

但如果你還想要把自己的子女『改造』成自己想要的樣子,是不是自私過了頭了些?別忘了,縱然是你的子女,他們仍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想法與願望,有著自己的思維,他們可不是你的奴隸。

就像最上拜說的,他連單純的想要有一個活著的女兒都做不到,你們這些希望把子女變成自己期待中的模樣的父母,會不會太過奢侈了?

我認為,這樣的父母根本沒資格擁有小孩子。這麼想要控制自己的子女,幹嘛不去養隻貓啊狗啊或者黃金鼠,給他們吃的,訓練一下,要他們轉圈圈就轉圈圈給你看,不是更加方便?

我很慶幸自己不是生在那樣的家庭,父母給我們很大的自由發揮的空間,連要不要去補習都會先徵求我們的同意,有興趣的電腦和英文就盡量讓我去學。

不知道有沒有興趣的鋼琴,就先去學一期看看,後來發現自己的天份與興趣不在此,也就打住沒再強迫我繼續學下去。

我知道這或許不是台灣家庭的常態,但我始終認為這才是一個正常的家庭,我一直很感激我被生在這樣的家庭,因為我很清楚,如果我不是在這樣的家庭裡,我不會有現在的學校唸,不會在推甄研所的時候被老說我已經在做老師在做的事。

正因為我生長在這樣一個家庭,所以當我看到有興趣的語言時,會自己去找教材學學看,雖然總是兩天補魚三習曬網。就因為生長在這樣的家庭,所以我會天馬行空的想一堆研究題目,因為從小到大我就開始在學習怎麼樣思考什麼是我覺得有趣的東西。

如果我是活在新聞裡那個小孩的家庭,我很清處不會有現在這樣的我,我想我可能不會選擇自殺,但離家出走或人間蒸發大概是免不了的,那種家庭實在沒有什麼值得待的的。

我真的覺得,新聞裡的小孩除了自殺外還有很多可以反抗的方式,自殺是有點過於傻氣了,但這樣的父母死了小孩,我只會拍拍手,說一聲:『活該,死了小孩活該!這樣的父母根本不配擁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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