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炮] 關於文章的脈絡和立論的邏輯。

Note

為了怕有人搞錯這篇文章的重點,所以我還是先打預防針一下好:

  1. 這篇文章討論的不是「是非對錯」,而是「如何讓別人相信你所認為的是非對錯」。

  2. 拿這兩篇文章來開刀只是湊巧而已,事實上這兩篇想表達的中心思想就某種程度上我是同意的,例如:

    • 我也覺得政府數位典藏的東西,要開始思考如何開放給民眾產生加值是應該的。
    • 用行動來支持弱勢是件應該做的事,我也佩服那些實際捐錢給被打的司機的人。雖然從頭到尾(直到現在)我都不關心也不在乎這件事,而且接下來同樣也不打算捐錢給司機。
  3. 問題在於,這兩篇文章的脈絡和立論邏輯,實在讓人覺得說服力很薄弱……orz.

  4. 如果你覺得這個世界上有聖人、會認為「李家同說的一定沒錯」、「九把刀講的話都是有道理的」亦或「政治人物講什麼都是狗屁啦」的話,那你可以不用看這篇了,這篇是寫給願意思考的人看的。

開始之前

這樣的文章架構安排或許有點奇怪,不過我希望大家花一點時間看一下以下的論述,然後分別用 1 到 10 分來標註你對於這兩個論述的同意程度。

  • 政府花了那麼多錢做了各種數位典藏專案,不要把資料暗槓起來,要開放給大家加值和使用,對整個資訊產業才有幫助啊,台灣的資訊產業才能活下去啊!
  • 請大家多多捐款給被 Makio 等人打傷的司機,這樣司機才能在沒有經濟壓力下渡過這段時間,同時不需要因為經濟的狀況而被迫選擇和解。

問題的出處

話說這兩天都是一打開電腦,就看到噗浪上的河道有一些嘴炮文章和評論,具體來說是以下兩篇,也是剛剛那兩個問題的出處:

推薦各位可以先看看,可能會比較容易理解我接下來要論述的東西是什麼。

姑且先不論我自己對於這兩件事的觀點如何,但一個是政大資訊科學管理研究所的教授,一個是知名作家,照理來講我應該會看到很精彩的嘴炮才對,但結果卻不是如此。[1]

什麼是嘴炮

在開始討論之前,我們先來定義一下什麼是這裡的「嘴炮文章」吧。

現在和以前不一樣,透過網路、部落格、噗浪等等的媒介,每個人都可以很輕易地發表任何的文字,而且看到這些網路上你的文字的人說不定比傳統的出版管道還多。

當然,很多人寫的是些風花雪月、心情日記或是分享好玩的事物等等,但在這之外有還有另一類的文字,就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嚴肅的,是探討特定的議題,甚至牽扯到一些價值觀的爭議。

為了區別這類比較嚴肅的文字和後續的討論方便,我把這類型的文字定義為「嘴炮」。

而嘴炮文章和普通的文章的不同在於「它是有中心思想的」,以及「就某種程度而言,你是想說服其他看到文章的人的」,不然我想大概大家也懶得嘴炮……

舉例而言,上面的兩篇文章,雖然我覺得不是很漂亮的嘴炮文章,但仔細抽絲撥繭後,可以發現兩者想要表達的中心思想主要是:

  • 李仁芳:政府花了那麼多錢做了各種數位典藏專案,不要把資料暗槓起來,要開放給大家加值和使用,對整個資訊產業才有幫助啊,台灣的資訊產業才能活下去啊!
  • 九把刀:請大家多多捐款給司機,這樣司機才能在沒有經濟壓力下渡過這段時間,同時不需要因為經濟的狀況而被迫選擇和解。

而這兩個人想要說服大眾的無非就是:

  • 李仁芳:政府該開始思考如何開放數位典藏的資料給民間來做加值服務。
  • 九把刀:希望大家可以捐錢給司機實現他認為的正義。

說實話,這兩點我都認為沒什麼問題,但如果你看完了那兩篇文章,你可以問問看自己:在看完這兩篇文章之後,你對於這兩個論述的認同評分有上升嗎?

我認為如果是一篇好的嘴炮文章,即使你不能同意他的論述,你對於他的論述的評分仍會上升的,因為在某種程度上他提供了一定的依據,告訴你「這是對的」。

但很可惜,我覺得這兩篇文章都沒能做到這一點,而這兩篇文章也剛好示範了兩種造成嘴炮文章無效化的弱點:

  • 文章沒有脈絡可循
  • 錯誤的邏輯推論

文章的脈絡

其實我在噗浪上抱怨過這件事很多次了……多到我都開始認為是不是現在的人都不知道這個詞是什麼意思了,然後沒想到我竟然看到一個大學教授寫出了這樣堪稱「典範」的文章。

說實在,我還不太知道該怎麼說這篇文章,畢竟實在是太太太強大了啊。XD

先不管這篇文章裡面對於「雲」的詭異的認知[2],仔細看的話,你會發現該文章在前六段講的都是「現行硬體製作廠商的穫利模式」,然後在第五段的時候突然說到:

不過我們要留心所謂「英雄產品」,絕非只看硬體「端」,而忽略了軟體、服務、與內容「雲」才真正是勝負的關鍵。

英雄產品是啥東東?聽都沒聽過,來 Google 一下吧……呃,到底哪裡可以推論出來「軟體、服務、與內容『雲』才真正是勝負的關鍵」?

然後第六段又跳到:

長期來看,我們應思考華文化歷年來政府所造的「文化雲」,如何再加值,為台灣資通訊品牌廠加持。

等等!

他到底從前六段的哪裡得到「我們應該思考」的結論啊,我完全不明白啊,而且為什麼「替文化雲加值」(先不論這裡的雲到底是啥雲)就可以等同於「為台灣資通訊品牌廠加持」啊?

更別說明明是科技管理研究所,但裡面卻把品牌商、硬體製造商、硬體、軟體、通路平台全部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了。

所以,對於這篇文章,我除了無言還是無言啊……你這樣叫我怎麼去相信「應該要替數位典藏的資料開放加值」這個論述呢?orz....

錯誤的邏輯推理

接下來是九把刀的這篇文章,其實我認為這篇文章的說服力是高於上面那一篇的,例如這篇文章提供了看起來相當正確的,至少我自己找不到什麼弱點的,對於「捐款給司機是一種好的選項」的理由和推論:

也就是說,捐款的意義,其實就是不要讓經濟弱勢的司機為了改善無法工作與需植牙復原等困境,只好在法庭上輕易接受加害者提出的和解條件,好讓加害者因此被法官求輕量刑,所以捐款可不是一般的貧困救濟,而是實質正義的落實機會。

沒有捐款,司機就沒有選擇,捐了,他就有更多選擇。也許司機想的跟網友不一樣,但沒有經濟後盾,就只能求取和解,然後加害人獲得減刑或緩刑!

鄉民如果希望加害人被判重刑,或!希望司機有筆錢可以應急,捐款是一個重要的選項。

如果說這篇文章只有上面的內容,我會覺得這是一篇非常不錯的嘴炮文章。字不多,但卻點出了整件事的重點,並且提供了非常強而有力的論述。

舉例來講,我自己雖然不認為「司機選擇和解」是有問題的,也不認為自己「希望加害人被判重刑」,但這裡的論點是「有錢司機就有選擇」,並不與我的論點相衝突。

另一方面,就算即便我是「司機應該和解」派的,這一段裡的「司機可以有筆錢應急」的論點,同樣有可能可以說服我捐錢是一個合理的選擇。

然而這篇文章最後卻敗在於用了標題殺人法,但殺人的標題以及文章的其他的段落內,卻隱含了極度嚴重的邏輯推論錯誤,導致整篇文章的說服力下降,我覺得真的是很可惜。

舉例來說,這篇文章的標題是「20萬人按讚,26人捐款的------誰的正義?」,而文章開頭的說道:

這件事全台灣總共只有26個人捐款,卻有二十萬人在反Makiyo的臉書粉絲團上按讚,每天都有超多人鎖定電視與網路研究Makiyo打人事件最新發展,一邊幹罵社會不公,在網路上用鍵盤嘲笑這些人捐錢捐太少的人也不少。

歡迎來到現實世界。這個現實世界就是,實際行動的人遠遠遠遠低於所有人的預期。

這段文字看起來很有道理嗎?恭禧你,你中計了!而且很多人也中計了,認為「他媽的二十萬個人按讚,但只有 26 個人捐款,真的是萬人響應,一人到場,大家都只會嘴上講講而已」。

如果你覺得上面很合理,請靜下心來好好思考,並回答以下的幾個問題,你就會發現上述的論點裡的不合理處:

  1. 二十萬個按讚的人,是按在哪個粉絲頁上?(註:反 Makio 粉絲團)
  2. 反 Makio 的行動,是否等於「捐錢給司機」?
  3. 如果拒買商品/拒看節目算不算一種行動?
  4. 所以上面那二十萬個按讚的人,表達的是「我要捐錢給司機」嗎?

又,九把刀在後續的回應說道: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覺得某一件事情應該怎麼做,你就應該實際動手做,而不是嘴巴講講,甚至是嘲笑願意動手做的人,我們應該為心中的正義付諸行動,正義才是實質的,而非虛幻的鍵盤正義。

所以我這一篇文章不是來催捐款,而是一篇事件分析文:)

畢竟按讚/捐款的比例太懸殊,懸殊到讓人實在忍不住啊!

這裡就又更清楚了表明了九把刀認為「按讚/捐款的比例太懸殊」,所以大家「沒有為心中的正義付諸行動」,同樣的論點也出現在開頭內附的噗文中。

但事實上這是一個非常顯而易見的邏輯謬誤:

  1. 你的「行動的人少」是從「只有二十六個人捐款」除以「二十萬個按讚的人」得出的百分比值。
  2. 上面的推論要成立,先決條件是「二十萬個按讚的人,所要表達的意思是我要捐款給司機。」
  3. 問:在反 Makio 的粉絲團上按讚是否等同於承諾或認為「我要捐錢給司機」?

接著又有人提出來了:

「萬人響應一人到場」說的是喊聲者多行動者少,至於要採取什麼行動就隨各人能力,俗話說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看起來很有道理對不對?畢竟只有二十六個人捐款嘛!

錯!

  1. 別忘了,這邊的「行動者少」是從「只有二十六個人捐款」推論出來的。
  2. 你怎麼知道那些二十萬個按讚的人的裡面,採取上其他「行動」的人也少呢?
  1. 更何況,如果你認為「行動的人的多少」本身只能以「多少人來捐款」判斷,那「至於要採取什麼行動就隨各人能力」這句就已經與你的論點自相矛盾了。
  1. 所以,現階段充其量我們只能說「在二十萬個按讚的人裡面,有二十六個人採取了捐款的行動,但不知道有其他多少人採取了其他的行動」而已。
  2. 請仔細想想這兩者間有什麼不一樣吧……

最後,除了上述的問題外,我覺得下面的論述同樣也是敗筆之一,至少完完全全的無法說服我,我甚至認為是為「要捐款給司機」的論點扣分。

有些人會覺得,司機應該要從Makiyo與友寄什麼的那邊拿到錢補償,而非社會大眾,憑什麼要捐款給他?

但!

但這樣一來,雙方和解達成,法官便很容易從輕量刑,社會大眾想給演藝權貴一個嚴肅的教訓,便會落空。

更實際來說,和解不管達成與否,現在無法工作甚至無法正常進食的司機都需要急難救助,這也是捐款的積極意義之一,前者正義,後者溫柔。

同樣的,上面這段論述要有力道,以下的論述也要為真才對:因為社會大眾想給演藝權貴一個嚴肅的教訓,所以不應該讓雙方和解

但你覺得上面的粗體的話有道理嗎?至少我覺得他完全無法說服我,因為「我雖然身為社會大眾,但卻從來沒想過要給演藝權貴一個嚴肅的教訓,同時我也沒有授權任何人代表我」,你怎麼可能有辦法假裝代表了我,而用我從來沒說過的事來說服我呢?

所以呢?

沒有所以,我的程度就只到閱讀與分析對方文章中的立論,並找出弱點而已,而不是自己寫出完美無缺的嘴炮文章。XD

不過我很推薦大家閱讀哲學哲學雞蛋糕這個部落格,並且看看大家在 推論練習裡面的筆戰,裡面有很多很棒的文章和論述。

[1]好吧,事實上我在看文章前不知道是他們寫的,是覺得這文章怎麼立論的亂七八糟後,才發現竟然是出自大學教授和知名作家之手,一整個讓我無言了啊。
[2]雖然「雲端」本來就是一個沒有嚴謹的技術上的定義的詞彙,但不是所有和網路有關東西都是「雲」好嗎?講 Android MarketPlace 是雲,和李杯杯十年前就在用 FTP 的雲端有什麼不一樣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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