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邏輯] 『客人是女的或是身高滿 120 公分我就給他糖吃』到底是啥意思?

Note

我高中是唸文組的,生物什麼大學好像也沒修過,DNA 裡的 ACTG 也搞不懂那是啥。

關於這件事我的立場就是我不知道誰在說假話(裡面的什麼酸基鹼基的,什麼 H5N 什麼的專業論述我根本看不懂),這篇純脆是就寫程式的人的立場來看雙方的論述,至於誰說的是真的,我不知道,我只能指出其中錯誤的邏輯推論。

聲明寫完了,回到正題,這兩天禽流感鬧得沸沸湯湯。老實說,並不感到意外,因為老早之前就看過以下兩部記錄片了:

而且說實在,活在這個島上,什麼都要擔心的話,大概也不用活了。

然後這回的重點,是我實在看不下去某些論述啦,我一直以為基本邏輯運算在國中就教過了,而且連我這種從國小數學月考就開始出現紅字的人都搞得懂的話,應該大部份的人都搞得懂才對。

但事實上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讓我實在忍不住想要跳出來吐嘈……而一切的開始就是今天我在噗浪上看到了一篇與導演立場相佐的 PTT 八卦板發文記錄

如同我說的,這件事上專業的部份我不懂,所以該篇澄清文關於專業的部份我不同,有些認為導演過度推論的地方我有點同意(因為我認為那些推論並不是完全沒有基礎,但證據不足),但下面這一段讓我非常非常非常的想要吐嘈,同樣這個吐嘈適用於那些說導演驗的樣本不算高致病性病毒的官員的說法。

將該文讓我想要吐嘈的段落節錄如下(重新排版過):

: 2. 2006年為了加入WHO,為了把「積極防治禽流感」當作入會宣傳 : 明明疫情已爆發卻不敢聲張怕沒辦法入會

目前規定必須向OIE通報的禽流感疫情是"高病原性禽流感",在2004年初次爆發H5N2感染,當年已通報OIE,並詳述感染及處置情形。

連結如下:

  1. http://ppt.cc/8G4g 2004年高病原禽流感全球統計
  2. http://ppt.cc/z(Sg 台灣的緊急通報報告

但在2004年經兩次疫情診斷會議,邀集獸醫界學者討論,高病原性禽流感最原始的定義 ,是有高致死率的病毒株,但在感染現場發現的感染H5N2的雞,致死率不高,所以雖然本土的H5N2病毒株

  1. H0的切位有四個鹼性胺基酸
  2. IVPI > 1.2

但農政單位還是不敢貿然把他定義為高病原性的疫情,在與會學者多數決的情況下將之定義為低病原性禽流感。

根據OIE規定,高病原性禽流感,是IVPI大於1.2"或是"將4-8週齡的雞(不一定要SPF)以靜脈注射病毒後,致死率大於75%。若是禽流感病毒屬於H5和H7類型,但是IVPI小於1.2,並且致死率小於75%,則須做HA蛋白序列檢測,若是HA0的酵素切割位序列,相似於高病原性禽流感,則必須考慮其有可能為高病原性禽流感。(should be considered as HPNAI)

OIE規範連結如下 http://ppt.cc/g~42

嗯,他在說什麼?H5N2 和 IVPI 還有啥酵素切割位序列是啥?可以吃嗎?呃……我也不知道,不過寫程式的經驗,告訴我不論條件是什麼,都不會影響基本邏學的運作原理。

所以你只要整理一下,會發現關鍵字如下:

  1. 規範來源:OIE
  2. 在以下情況下,某個病毒算是高病原性禽流感:
    1. 高病原性禽流感,是 IVPI 大於 1.2 或是 將 4-8 週齡的雞(不一定要SPF)以靜脈注射病毒後,>致死率大於75%。
    2. 若是禽流感病毒屬於H5和H7類型,但是IVPI小於1.2,並且致死率小於75%,則須做HA蛋白序列檢測,若是HA0的酵素切割位序列,相似於高病原性禽流感,則必須考慮其有可能為高病原性禽流感

嗯,一樣看不懂?沒關係,我們把情境換一下,換成以下的情境:

  1. 規範來源:國際連鎖糖果店
  2. 在以下的情況下,來店裡的人免費送他一顆糖果:
    1. 客人是女的 或是 身高滿一百二十公分
    2. 若客人還在唸幼稚原但不是女的,並且身高不滿一百二十公分,若是他沒有蛀牙,我就考慮給他糖吃。

好了,現在問題來了:

今天這個糖果店來了一個在唸小學的小蘿莉,身高只有一百公分而且還有蛀牙,我到底需不需要給她糖吃?

答案:

要!

為什麼?因為糖果店的規定的第一條是「客人是女的 或是 身高滿一百二十公分」,而 或是 指的是「只要任一條件成立,結論就成立」,所以以下的情況你都要給糖吃:

  1. 客人是女的
  2. 客人是女的,而且身高滿一百二十公分
  3. 客人是男的,而且身高滿一百二十公分(除非他唸幼秩園,那你要看他是否符合第二項的條件)

看到了嗎?在上述的情境中,重點就只有「客人是女的」這四個字,條件二那一串落落長的東西根本不用管,因為「只要客人是女的,你就要給她糖吃」!

回頭來看,OIE 的規範是什麼?

高病原性禽流感,是 IVPI 大於 1.2 或是 ……

同樣的,「或是」兩個字後面可以根本不用管,因為只要任一條件成立就成立了,所以現在你只要問一個問題:

  1. 本土 H5N1 的病毒,IVPI 是否大於 1.2 這個值?

如果答案是「是」,就代表了他符合「OIE 規範的高致病性定義」,就這麼簡單!

除非你認為 OIE 的定義不算數(你去的不是國際知名的糖果店),而是自己搞一套所謂的「高病原性禽流感最原始的定義」的標準(你自己開了另一家糖果店,而且給糖的方式和連鎖那家不一樣),那你當然可以說他不是高致病性病毒(不給蘿莉糖吃)。

然後那個口口聲聲說 「OIE 用的是 or 而不是 and」的官員了,你這分明是在自打嘴巴啊,就是因為 OIE 用的是 or,所以只要其中一個條件成立就是成立了好嗎?

除非 OIE 的其他的地方有但書說「即使 IVPI 大於 1.2,但OOXX的話就不是高致病性病毒」啊,但這麼久了好像沒看到有人說 OIE 的規範裡有這種類似的但書……

這種基本的邏輯推論真的有這麼難嗎?這不是國中就教過的東西嗎?為什麼還可以讓我這麼用力的吐嘈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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